蔡甸区: 历史沿革
距今约5万年至1万年前,蔡甸區境域就有古人类活动。傳說夏代時,當地原住民三苗部族被禹征服。
商末周初,先隶南国,后属郧国。春秋战国时期,隶属楚国。秦统一中原时,属南郡。
西汉时,北部属安陆县,南部滨长江一带属沙羡(yí)县,同属江夏郡。东汉建武元年(公元25年),置沌(zhuàn)阳县。东汉末建安初年,复为安陆县。三国时,魏、吴分据江夏郡,置石阳县(又名石梵)、沙羡县。
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改石阳为曲阳;惠帝永兴二年(公元305年),改曲阳为曲陵,复置沌阳县。
南北朝时分属郢州江夏郡、司州汉阳郡,置沌阳、滠阳县(后废)。隋属沔阳郡,分置沌阳县、汉津县。
隋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因汉津县改名为汉阳县。唐先后隶沔(miǎn)州汉阳郡、鄂州江夏郡。五代十国时,先后属吴和南唐,仍隶鄂州,为汉阳军(领汉阳、汉川)治所。宋初,属荆湖北路汉阳军。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公元1227年),改汉阳军为汉阳府,隶属湖广行中书省。
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撤汉阳府,县属湖广布政使司武昌府;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恢复汉阳府。
清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湖北、湖南两省分治,汉阳府隶属湖北布政使司,仍辖汉阳、汉川两县。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湖北布政使司将德安府孝感县和黄州府黄陂(pí)县划为汉阳府的辖地。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又将安陆府沔阳州列入汉阳府管辖。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奏准汉阳、汉口分治(阳夏分治),汉口镇及周围数乡从汉阳县分出,另立夏口厅,同属汉阳府。
民国元年(1912年),改夏口厅为夏口县,废汉阳府,汉阳县属湖北省江汉道。民国十年(1926年)秋,北伐军攻克武汉,汉阳县城区并入新设的汉口市。次年1月,国民政府迁至武汉,置京兆区,辖夏口、武昌、汉阳城区,同年8月废京兆区。民国十九年(1930年),改设汉口特别市,汉阳城区划归该市,所属乡、区仍隶属汉阳县。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蒲(pú)圻(qí)专员公署。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以后,改属第一和第三督察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因中日战争胜利,国民政府恢复汉阳县政权,仍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汉阳县,设立汉阳县人民政府,属沔阳专署。5月24日汉阳城區劃歸武漢市,其他鄉、鎮仍隸屬漢陽縣。1950年8月26日,由於汉阳城區劃出,汉阳县人民政府从原汉阳城区显正街迁至蔡甸镇。1951年改属孝感专署。1959年汉阳随同整个孝感专署划归武汉市领导,次年恢复原体制,汉阳县仍属孝感专署。1975年汉阳县从孝感专署中分出,划归武汉市领导,为武汉市4个郊县之一。1992年9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汉阳县,设立武汉市蔡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