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 历史
岳阳县秦属长沙郡罗县,西汉属下隽县,三国时属吴长沙郡。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析下隽县西部置巴陵县属长沙郡,辖域为今岳阳县、临湘市及岳阳城区等地。南朝宋元嘉十六年(439)置巴陵郡,下辖有“巴陵县”。隋开皇九年(589)改巴陵郡为巴州,十一年改巴州为岳州。五代后唐清泰年间析县境北部置“王朝场”,后改名王朝县、临湘县。唐宋巴陵县属岳州(巴陵郡),元属岳州路,明清属岳州府。 1960年1月至1962年10月,以城关镇、城陵矶镇为岳阳市,由岳阳县代管。1975年10月复以今岳阳城区为岳阳市,与岳阳县同隶岳阳行署;1978年7月县治迁荣家湾。1981年10月撤销岳阳县,并入县级岳阳市;1983年3月岳阳市升格为地级市,7月恢复岳阳县建制,与岳阳市区南、北、郊区同隶岳阳市;11月县治迁荣家湾。1996年,将广兴洲镇、许市镇划归岳阳市君山区。以下所列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岳阳县辖域变迁。
1950年7月,湖北监利县巴山垸、三合垸、广山垸、五号垸、剪刀池等地域,洪水港直属甲及普丰垸、芦席湾、保安垸各一部分地区划归岳阳县;岳阳县复兴垸、三益乡、十合垸、丘江垸、克成垸、中洲垸、熊家垸,及永固垸、新挽垸、固成垸的各一部分地区划归湖北监利县。
1951年2月,岳阳县春清乡、永益乡划归湖北监利县,监利县江南乡划归岳阳县。
1961年7月9日,析置县级岳阳市,以岳阳县的城关镇和洞庭、运输、城郊3公社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批准)。
1962年10月20日,撤销县级岳阳市,并入岳阳县。
1975年12月29日,复设县级岳阳市,以岳阳县城关镇,白石、东风、红光、五星、光明、蔡家、奇家7大队,湖滨园艺场,君山芦苇场、五七渔场、大湾芦苇场、君山茶场,以及鹿场渔业队、君山渔业队、湘湖渔业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批准)。
1978年12月30日,县治由县级岳阳市区迁入荣家湾镇(国务院批准)。
1981年10月20日,撤销并入县级岳阳市(国务院批准)。
1983年2月8日,县级岳阳市升为地级市(国务院批准);复置岳阳县,以原县级岳阳市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驻岳阳市(国务院批准)。
1996年,岳阳县广兴洲镇、许市镇划归岳阳市君山区。
2005年,岳阳县西塘镇、三荷乡、康王乡划归岳阳市岳阳楼区,委托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