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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市: 歷史

竹北市: 歷史

竹北市名稱由來,係由於1941年,為擴大新竹市而進行街庄合併,同時考慮在光緒年間設置的新竹廳分為竹南與竹北兩堡,加上以新竹市為中心,該地位於新竹市之北端,故改名為「竹北」。
竹北市在十八世紀之前,屬於平埔原住民的道卡斯族竹塹社以及眩眩社的獵場,當時的原住民族雖然已有粗淺的農耕技術,但由於早期的頭前溪與鳳山溪未經整治,在每年春夏兩季帶來的大量降雨之下,經常發生氾濫,受到前述自然環境的因素,致使竹北市早期不利進行農耕,人類活動並不活躍。
1624年,荷蘭軍隊自澎湖縣轉往大員(今臺南市安平區)並建立殖民地,展開對臺灣的殖民統治。1646年4月底,荷蘭軍隊為確保竹塹一帶的治安與北路轉運的暢通,派遣加斯曼(Gerrit Casman)士官的軍隊前往竹塹溪長期駐紮,但由於當時的荷蘭軍隊不習慣新竹地區的風土,近一半的士兵於短短數個月內病死,因此荷蘭軍隊於數個月後立即召回駐紮竹塹溪的軍隊。荷蘭在臺的勢力於郭懷一事件爆發以後,逐漸衰弱,許多原住民聚落包括竹塹社開始轉為對抗荷蘭人。1657年9月13、14日,荷蘭軍隊從熱蘭遮城出發北上,依序對淡水(今新北市淡水區)、八里坌(今新北市八里區)、南崁(今桃園市蘆竹區)、竹塹等拒絕參加地方議會的平埔族部落進行武力征伐,是次軍事行動對竹塹社造成嚴重損害。但竹塹社的先民仍持續重建村落,繼續威脅荷蘭人在附近的統治,使得荷蘭人在1659年秋季又再次對竹塹社發動征伐,將竹塹社的房屋完全燒毀。
1662年2月,荷蘭人向率軍攻臺的鄭成功軍隊投降,鄭成功入臺後,將普羅民遮城改為東都明京,展開鄭氏在臺灣的統治。1664年後,鄭經提升天興、萬年二縣政治層級,天興縣改為天興州。1681年,鄭經死後,其子鄭克塽即位。明鄭為防守雞籠而派兵修復雞籠舊城、屯駐重兵,透過陸路運輸兵餉,徵用當時的平埔族轉運糧秣,但也導致雞籠、淡水、南崁、竹塹、後壠、新港仔、蓬山等七個平埔族社聯合起義反抗,明鄭派遣軍鎮壓,部分竹塹社與眩眩社的居民不敵鄭軍,拋棄原居住地並逃往十八尖山與客雅山等山丘躲藏。
1683年,鄭氏降清。翌年(1684年),臺灣被納入清國版圖,改為福建省臺灣府並設有臺灣縣、鳳山縣、諸羅縣等三縣,由於竹北位於新港溪以北,故屬諸羅縣。但由於官府人力薄弱與行政效率不高,致使官府無法有效統治濁水溪以北的區域。1721年,朱一貴事件爆發,鎮壓民變的清軍藍廷珍之族弟藍鼎元觀察到清朝政府在對臺統治上的缺陷,因此向清朝政府提出增設行政機構的主張,清朝政府遂於1723年設置彰化縣,彰化縣為舊虎尾溪以北之區域,故竹北屬彰化縣。1732年,大甲溪以北地區劃分至新設置的淡水廳,竹北再改屬之。在淡水廳治時代,包括隸屬城外東廂之斗崙、八張犁、六張犁、鹿場、蕃仔寮、隘口等庄,隸屬城外北廂之麻園、頂溪州、新庄仔、白地粉、溪埔仔、崁頂、鳳鼻尾、鳳山崎等庄,隸屬城外東北廂之新社、豆仔埔、蕃仔坡等庄,以及隸屬城外西北廂之船頭下溪州、魚寮等庄,均屬於今日竹北市的轄區。1876年,設新竹縣並分為竹南與竹北兩堡。
1895年,臺灣納入日本版圖,分三縣一廳,竹北地區隸屬臺北縣新竹支廳。1897年6月,改三縣為六縣,屬新竹縣,一部分屬新竹辦務署,一部分屬新埔辦務署。1898年6月,改三縣三廳,屬臺北縣新竹辦務署。1901年,全臺分二十廳,竹北地區隸屬新竹廳,一部分屬廳直轄舊港區,一部分屬廳直轄六張犁區,一部分則屬新埔支廳紅毛港區。1920年,地方行政改革,廢臺灣西部十廳,改為五州,竹北地區隸屬新竹州新竹郡,一部分屬舊港庄,一部分則屬六家庄。1941年10月1日,六家庄將頭前溪以南區域併入新竹市,其餘部分則與舊港庄合併改稱「竹北庄」。
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1946年1月26日,地方制度變革,竹北庄改為「竹北鄉」,屬新竹縣新竹區。1950年,裁撤區署,設為新竹縣竹北鄉,下轄斗崙村、鹿場村、東平村、中興村、隘口村、東海村、十興村、竹北村、竹仁村、竹義村、番坡村(今泰和里)、新社村、新國村、聯興村、麻園村、溪洲村、白地村、新庄村、新港村、舊港村、大義村、尚義村、崇義村、大眉村等24個村。1953年4月1日,行政區域微調,舊港村改隸新竹市,並將大眉村北側的松柏林地區設置松林村並劃入紅毛鄉(今新豐鄉)。1988年10月31日,新竹縣政府遷治於竹北鄉,竹北鄉成為縣治,遂改制為縣轄市「竹北市」。之後境內里數歷經三次變更,至2017年起,竹北市共轄31個里,721個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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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lle: Text: Wikipedia – „竹北市“, Autorinnen und Autoren (Versionsgeschichte), CC BY-SA 4.0 · Foto: 克勞棣, CC BY-SA 3.0 – Wikimedia Comm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