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 歷史
屏東市舊名「阿猴」(「阿」或作「雅」、「啞」,「猴」或作「緱」),原為平埔族群阿猴社的故地,荷蘭文獻在1646年地方長老會議以後記載為Akauw(或是在《熱蘭遮城日記》1644年9月6日曾出現一次Acau的記載)。高雄文史工作者呂自揚認為,阿猴社即是在1635年聖誕節,在搭加里揚之戰中遭荷蘭新港社聯軍攻擊,而從堯港、岡山平原附近、今阿公店溪南岸,遷逃到今屏東市的大社搭加里揚社,自1646年改名為阿猴社。
關於屏東市漢人入墾的時間眾說紛紜,一說屏東市在清康熙21年(1684年)漢人移入建立村落,由福建省漳州府海澄縣的居民渡海而來,在乾隆年間出現了市集;另說清康熙42年(1703年)時,有方、江、李三姓的福佬移民共同為墾首,盛大招募佃農進行開墾;或以清乾隆3年(1738年)創建慈鳳宮,與乾隆23年(1758年)余文儀《續修台灣府志》出現阿猴街記載之事,推論漢人應於雍正年代末期進入墾拓。總之,屏東市在乾隆中葉已經出現街市,時稱「阿猴街」,亦設有阿猴汛。乾隆50年(1785年)縣丞署自阿里港改設於阿猴街,至此阿猴成為下淡水溪以東之行政中心。清道光16年(1836年)建築城牆以防盜賊及械鬥,同時城外以西之大埔聚落亦逐漸發展。
日治初設阿猴廳。明治37年(1904年) 進行舊街庄名「改正」,將阿緱街與大埔庄合併,並於隔年用字改為阿緱廳(日語:あこうちょう,羅馬化:Akō Chō),廳治在今屏東市。明治42年(1909年)又因地方官制之改變,將原蕃薯寮、恆春二廳之管轄區域與阿緱廳合併,增加其管轄範圍,使阿猴成為台灣最南之廳治。南昌製糖於公館一帶設立新式製糖廠, 1905年竣工成為屏東平原內首家新式製糖廠;台灣製糖株式會社於1907年規劃建造阿緱歸來工廠,翌年底屏東糖廠完工,奠定了屏東市的經濟基礎。日人亦修築鐵路,1913年下淡水溪鐵橋竣工,大幅改善屏東對外鐵路運輸,加速各產業發展。1920年代,出於管理原住民需要,日本政府於屏東市街西北方崇蘭設立飛行場,後轉由軍事用途,即今日屏東機場。
1920年臺灣地方改制,以清代設立的屏東書院,將此地易名為「屏東(へいとう/Heitō)」,設置屏東街隸屬屏東郡,民間廣泛的說法是得名自半屏山之東。崇蘭、頭前溪、海豐、歸來、公館、大湖等區域併入市街後,街內總人口數增加至近兩萬兩千人。1933年升格屏東市。
1945年戰後,屏東市設置為省轄市,成立「屏東市政府」,並將市區劃分為東區、南區、北區、中區,1946年4月再將萬丹鄉、長興鄉(含今麟洛鄉)、九塊鄉自高雄縣劃入,改稱萬丹區、長治區、九如區。1950年10月1日行政區域調整,與高雄縣屏東區、潮州區、東港區、恆春區合併成立屏東縣,「市政府」被改為屏東縣政府,並將萬丹區、長治區、九如區等三區自原省轄市「屏東市」析出,改制為萬丹鄉、長治鄉、九如鄉。1951年11月30日將東區、南區、北區、中區等四區裁撤,歸併為現今「屏東市」,共轄95里。
之後境內歷經三次里數變更。至2021年9月6日起,屏東市的行政區劃調整為59里,共計1,320鄰,並仍置7個聯合里辦公室,唯此聯合里次分區與屏東市在省轄市時期下轄的各個市轄區並無直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