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 历史
南县原乃八百洞庭水域,属洞庭湖围堰区,南县是洞庭湖区最晚出现的“县”,从地盘开始形成到地片命名,至今仅150余年。史载(清咸丰二年)“自荆江南岸藕池溃口,江水横决西南,挟泥沙以趋洞庭,沙沉淤积,西湖一带,渐次成洲。合龙阳、华容、安乡三县境计之,广袤几百里,土人名之曰‘南洲’”。同治末年(1874年),藕池至西洞庭湖一带淤垫成洲,光绪十七年(1891年)设立西湖直隶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清政府割华容、安乡、龙阳(今汉寿)、武陵(今常德)、沅江、巴陵(今岳阳)6县接壤处部分淤地,设南洲直隶厅抚民府,为岳常澧道直辖,厅治设乌嘴。次年(1896年),官厅按亩抽捐,在九都建造新署。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南洲直隶厅厅治由乌嘴迁至九都。
中华民国建立之初,全国废厅。民国二年(1912年)改“南洲直隶厅”为“南洲县”,1913年9月更名为“南县”至今。民国十八年的《南县乡土笔记》载:民国肇造……经省议会议决,改南洲厅为南县。南县之名相称至今。
1943年5月9日至5月12日,侵华日军在华中方面军司令官畑俊六的率领下,在南县厂窖镇屠杀了三万余中国平民百姓,强奸当地妇女两千多人,犯下滔天罪行,震惊中外,史称厂窖惨案。后来当地建有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碑。2013年,厂窖惨案遗址被中国国务院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